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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常州市新北區(qū)通江中路396號中創(chuàng)大廈4樓
電話:0519-81580101
傳真:0519-81580105
郵箱:czctzb@163.com
采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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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軌道沿線綠地(和平路)庭院燈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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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WX201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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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內容及要求 |
見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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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截止時間 |
2019年9月12日下午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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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
一次性報價《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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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人 資格條件 |
注冊并審核通過成為“E交易”認證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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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1.繳納金額:人民幣叁仟元整; 2.截止時間:2019年9月12日下午17:00; 3.退還:詳見《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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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費 |
1.成交金額的1.5%(由成交供應商在成交公告發(fā)出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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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約定 |
1.《采購合同》應在成交公告發(fā)出后7日內簽署,簽署地為采購方經營地址; 2.履約保證金:貳仟元整(于成交公告發(fā)出后一個工作日內繳納); 3.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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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約定 |
1.交貨時間:成交后7日內完成交貨; 2.交貨地點: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3.規(guī)格確認:不允許負偏差; 4.驗收方、發(fā)貨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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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 |
1.成交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全部貨物運達到貨地點且經采購人驗貨后,成交供應商提供金額為貨物價格100%的發(fā)票,經采購人審核無誤后60天內(日歷天數),采購人支付總價的95%,質保期(兩年)結束后采購人支付總價的5%(質保金)。 2.發(fā)票要求: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自行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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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 |
成交供應商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相關指標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條款完成項目的,視為成交供應商違約,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應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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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
1.投標單位必須對工程現狀預先勘察,對所投材料的安裝條件充分了解。所投標材料必須能夠滿足現場安裝條件。 2.本次項目成交后簽訂合同時,成交供應商須提供以下材料: 須提供國家級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的安規(guī)檢測報告和光學檢測報告(具體檢測要求詳見附件1)。 注:上述材料提供復印件加蓋成交供應商公章,現場提供原件核查。若成交供應商成交后未提供檢測報告或者所提供的檢測報告不滿足要求則不予簽訂合同,且由成交供應商承擔一切責任。 3.付款提示: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委托平臺結算的成交款等均應通過在E交易平臺注冊的銀行賬戶并根據系統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統到帳為準(E交易系統到帳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帳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zhí)崆皽蕚洳?yōu)先選擇工商銀行網銀或網點操作); 4.本次采購最高限價為:人民幣38000元(高于最高限價的報價屬于無效報價); 5.業(yè)務電話:0519-85580365 鄒先生 技術支持:0519-89890395 吳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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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采購內容及要求.docx,附件2-報價單.xls,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標準化產品電子采購規(guī)則.doc |